
上海-长宁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上海-长宁区
上海业都置业有限公司:你单位填报的20220307257706《上海市(新办)申请表》及《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沪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补(2022)3号)等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
上海-长宁区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将我局《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加快经济恢复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月1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支持市场主体
上海-长宁区
各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区财政局制定《长宁区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贴费实施办法》,已经区主要领导审议同意,现予印发。特此通知。上
上海-长宁区
区各委、办、局,各街道、新泾镇政府以及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办规〔2
上海-长宁区
为实施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经长宁区人民政府批准,图示范围内9474.6平方米国有土地用于协和路(通协路-北翟路)道路改建工程建设。为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于本公告期满后,收回上述地块土地使用权。上述土地使
上海-长宁区
各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宁区民政局(长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对区级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上海-长宁区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本区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培育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1
上海-长宁区
区各有关单位:为推进落实《长宁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长府办〔2021〕16号),我办结合市推进办相关要求,梳理了区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强推
上海-长宁区
各区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长宁区民政局(长宁区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3月1日至6月30日,对区级登记
上海-长宁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实施体系,强化政府投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效能,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代理建设管理办法》《长宁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
上海-长宁区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4号)、《行政事业性国有
上海-长宁区
你单位2022年度单位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核减你单位一般公共预算24,229.05万元。其中:(一)基本支出177.26万元,其中:人
上海-长宁区
艾加教育培训(上海)有限公司:你们《关于“艾加教育培训(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上海长宁区翰赛林文教育培训学校”的申请书》及相关实证材料已收悉。按照《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经审查,
上海-长宁区
各有关单位:根据《长宁区鼓励科技创新的实施办法》操作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经公开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委办会商和公示,现将“萤若(上海)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面向广告创意类用户的全生命周期数据分析精准营销平台”等8个项目列为2022年长宁
上海-长宁区
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国资委、区投促办(金融办)、东虹办、区精神文明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临空公司:为落实《支持本市相关行
上海-长宁区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长宁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纳入区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项目资金和土地储备、旧区改造、城市维护及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装修维修等其
上海-长宁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区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规范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长宁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
上海-长宁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区财政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规范本区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监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上海市市级建设财力项目财务监理管理办法》《长宁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
上海-长宁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长宁区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政府投资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