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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现将长宁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长宁区2021年部门预算批复给你单位,请你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各项有关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一、2021年你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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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你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追加你单位一般公共预算37.97万元。一、追加一般公共预算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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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7号)、《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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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顺应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实现长宁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发展目标,加快构建特色鲜明实力强劲的生命健康产业体系,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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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顺应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发展要求,实现长宁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发展目标,聚焦国家级示范区建设,支持航空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的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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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区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与联系区管企业通知如下:刘汉江同志,负责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联系新长宁集团;刘辉同志,分管监督监察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协管党建;联系上服集团、万宏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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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超越、赵超:你们《关于“上海长宁区兰鸢进修学校”的申办报告》及相关实证材料已收悉。按照《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要求,经审查,同意你们将“上海允垚进修学校有限公司”转设为非营利性培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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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不断创新服务、优化监管、加强法治,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长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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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经企业自主申报、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办会商和公示,长宁区科委审定“长鑫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为2022年度长宁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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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夯实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监管工作,明确内部工作职责,根据市局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对市场监督管理所涉及市场主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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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可控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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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经区科协第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9名、常委32名,名单如下:主席:谢晓明常务副主席:张正行副主席(共9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朱明杰吴成铁张友勤阿玉顺陈革陈轶南洪飞飞(女)裴恩乐戴志辉常委:(共3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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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长宁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减资退出上海新长宁集团遵义物业有限公司请示》(新长宁司发〔2022〕4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司下属上海长宁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减资退出上海新长宁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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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长宁区城市更新项目土地供应和价款的若干规定(试行)》已经2022年11月30日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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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长宁区商务委根据你单位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2022年度报告上的联系方式,于2022年11月18日前通过邮件、快递、电话三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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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第八条相关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长宁区专利工作重点培育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根据申报情况,经过初审、专家评审、信用查询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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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长宁(集团)有限公司:你司报送的《关于上海新长宁集团天山物业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及三名自然人股东拟减资退出的请示》(新长宁司发〔2022〕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司下属公司上海新长宁集团天山物业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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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卫生保障单位:为做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会期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长宁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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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我区自2011年制发《长宁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长宁区区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规范管理范围。经2013年、2018年两轮修订,形成现行《长宁区区级行政单位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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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有效实施,切实做好对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以下称《办法》)以及《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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